16类照相、电影摄影和光学仪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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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不包括照相和摄影用灯(26-05类)。
- 16-01 照相机和电影摄影机
- 16-02 放映机和看片器
- 16-03 影印机械和放大机
- 注:包括缩微拍摄设备和观看缩微胶片的设备及不同于照相工艺、通称为“感光影印机”的办公设备(特别是热工艺或磁工艺)。
- 16-04 显影仪器和设备
- 16-05 附件
- 16-06 光学制品
- 注:(a)包括眼镜和显微镜。
- (b)不包括光学设备中配备的测量仪器(10-04类)。
- 16-99 其他杂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