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类其他类未列入的家用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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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a)包括手动或者电动的家用设备和器具。
 (b)不包括加工食物和饮料的机械设备(31类)。
  • 07-01 瓷器、玻璃器皿、餐具和其他类似物品
    • 注:(a)包括各种材料的盘子、碟子和罐子,特别是包括纸盘及纸板盘。
    • (b)不包括烹调器具和容器,如玻璃及陶制锅(07-02类),或花瓶,花盆和瓷器,以及仅具有装饰特性的玻璃器具(11-02类)。
  • 07-02 用于烹调的设备、用具和容器
  • 07-03 餐刀、餐叉和匙
  • 07-04 用于制作食物或饮料的手工操作器具和用具
    • 注:不包括07-02类和31类中的设备和器具。
  • 07-05 熨烫、洗涤和清洗、干燥用具
    • 注:不包括用于洗涤、清洁或干燥的家用电动设备(15-05类)。
  • 07-06 其他桌上用品
  • 07-07 其他家用容器
  • 07-08 壁炉配件
  • 07-99 其他杂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