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文献
来自《信息检索》
- 专利文献是实行专利制度的国家,在接受申请和审批发明过程中形成的有关出版物的总称。包括专利说明书、专利公报、专利分类表、专利检索工具以及与相关的法律性文件;狭义上专利文献仅指各国(地区)专利局出版的专利说明书或发明说明书。
- 专利说明书是指专利申请者为了获得某项发明的专利权,在申请专利时必须向专利局呈交的有关该发明的详细技术说明。
- 专利说明书有固定的独特格式,其结构通常由3部分组成:
- 标识部分:位于说明书首页,共有8项:文件标志项、国内登记项、国际优先项、披露日期、技术项、法律有关的文件项、人事项及国际专利项。每项又细分若干小项。
- 正文部分:对发明技术背景、发明内容以及发明实施方式的说明,通常还附有插图。它的行文有统一模式,依次描述发明所属的技术领域、现有技术、发明目的、内容、优点、效果、发明的最佳实施方案等。
- 专利权项:阐明发明的独创部分、明确划定要求保护的专利权范围。它是判断侵权依据的法律性条文。
- 专利说明书按不同的划分方法可以分为许多不同的类型。
- 按专利权种类可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 发明专利是指对产品、方法提出的新方案或对原有产品、方法提出的改进。
- 实用新型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组合提出的新的实用的技术方案。
- 外观设计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配色或其结合作出的新颖设计,一般不出版说明书。
- 专利说明书按法律状态可分为申请说明书(申请时提交的说明书)、公开说明书(未经实质性审查而先行公开的说明书)、审定说明书(经审查批准尚未授予专利权时出版的说明书)、公告说明书(经审查批准已授予专利权的说明书,也称专利说明书)。
- 专利文献的特点是:
- 内容新颖、出版迅速。各国专利法均规定申请专利的发明必须具有新颖性,特别是由于大多数国家采用了先申请原则,即分别就同样发明内容申请专利的,专利权将授予最先申请者。这就使专利文献对新技术的报道早于其它类型的文献,据统计全世界发明创造成果约90%~95%首先公诸于专利文献,故它是获取新技术的最快、最重要的信息源。
- 涉及技术领域广泛、实用性强。专利文献覆盖的技术领域极其广泛,从生活日用品(如针、线)到各种尖端技术(如基因技术、纳米技术)几乎无所不包;大到飞机、小到纽扣等的发明,从它们最初的设计、产品到后来的改进、革新都可以在专利文献中找到记载。因此在研究开发和生产活动中遇到的各种技术问题,几乎均能在专利文献中得到有价值的解决方案,还能根据专利申请情况,觉察正在开拓的新技术市场以及它对经济发展的影响,故专利文献也是最好的实用技术信息源。
- 具有法律效力。专利说明书是一种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是判断专利侵权的主要依据。专利权具有地域性和时间性,专利在申请国及有效期内受法律保护,过期便成为公用技术。各国专利保护期限不等,美国为17年、日本为15年、英国为20年、我国发明专利保护期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为10年)。
- 技术上具有单一性和保守性。由于专利法规定发明单一性原则,一件专利说明书只能描述一项发明,不能包括某产品或技术的全部情况。另外,发明人为了保护自身利益总是以最小的公开代价换取最充分的法律保护,故在专利说明书中对发明的技术关键含糊其词;并且为保护关键技术发明,围绕一项技术同时申请若干项专利。因此要了解一项技术、产品的全貌,通常要查阅若干项专利说明书。
- 重复量大。由于同一项发明可以向不同国家申请专利,便形成了基本专利说明书(某发明最先在某国申请并获专利权的说明书)和相同专利说明书(同一发明在第一申请国以外的国家申请的专利说明书),它们虽然文字不同但内容几乎完全一样。另外,由于多数国家采用早期公开、延迟审查制度,使同一项发明在审批过程中出版不同性质的说明书,如公开说明书、审定说明书、公告说明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