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鹏:有两个问题,如何兼顾法理人情?第一个,图书馆员因见义勇为上班迟到,该奖该罚?第二个,读者吵闹劝阻无效,是否驱离?第二个问题可以参考西安地铁事件。我认为有功于前,不为损刑,有过于前,不为亏法。所以图书馆员上班迟到该罚,见义勇为另奖。读者吵闹劝阻无效该驱离,但不能暴力拖拽。大家怎么看?请指教?诲人不倦:你说的对。JustF*:@宋鹏@宋鹏见义勇为产生道德价值,上班迟到造成经济损害二者不能直接比较。公图小范:要不是涉及到图书馆我觉得我最怕读者咨询我法律与医学。觉得这个群讨论业务为主,与这个行业相关的周边也是有关注的必要。如果业务很好但是总是郁郁不得志的话,肯定有些话题要讨论,也许关乎政治,有技巧地谈而已。水调歌头:@宋鹏驱离,你有执法权吗?水调歌头:就像罚款有物价局文件。广州书童:为了救人闯红灯,明确可以申请免罚。boner:其实对于工作人员任何事情都好说,就是针对读者,一个字,难啊。广州书童:一般是劝离。劝离无效报警带走,不能直接驱离。boner:是的,一般只能劝离,实在不行就报警带走,这个过程是痛苦的,不然读者一个投诉,吃不了兜着走。
以下格式等价,请按需引用或修改后使用:
[1]圕人堂QQ群知识库.图书馆场景中如何兼顾法理人情?[EB/OL].(2021-09-17)[2025-04-04].http://tuan.pub/server/detail.php?id=9269.
[2]水调歌头,广州书童,boner,等.图书馆场景中如何兼顾法理人情?[DB/OL].圕人堂周讯,2021(384):23.
[3]水调歌头,广州书童,boner,等.图书馆场景中如何兼顾法理人情?[DB/OL].(2021-09-17)[2025-04-04].http://tuan.pub/server/detail.php?id=9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