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议《公共图书馆法》

   圕人堂周讯(总第165期20170707),第10页,梅吉整理王启云助理   
道无言:http://mp.weixin.qq.com/s/WPqi8GrKOzOA2xZNLtgxqw
道无言:通过什么途径为公众提供阅览产品?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公共图书馆法》其实不解渴。
鲲鹏展翅:这个是个可以探究的问题,很多馆员是说起来重要、落实起来次要、经费不充裕的地方甚至不需要。一线城市的基础设施完善、财力雄厚,公共文献保障到位、到了三线、四线城市,很多地方的图书馆基本上只能维持最简单的借还服务,很多偏远的县市购书经费都无法保障,这样地域财力的不均衡性,难以把这个法律能够真正发挥文化保障的导向作用。
广州书童:省级以上的努力一下应该可以。国家图书馆和上海图书馆基本算是。
鲲鹏展翅:能够像50-60年代的文化宫那样成为文化和文献的集散地就能受到广大人员的欢迎。
道无言:层次不同,分工不同,但公共二字应代表广大社会需求。
广州书童:美国西欧算大康了吗?图书馆使用率还是不错的。所以说委员有知识没文化。
道法自然:公共图书馆应为提升广大群众的文化素养和知识素养服务。
图谋:快速了解《公共图书馆法(草案)》http://www.sohu.com/a/135877169_653537李国新教授说,草案有三个突出特点:一是构建了图书馆事业发展基本制度;二是在促进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的有机结合上迈出重要步伐;三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人民为中心和加强数字化、网络化建设等发展方向和原则,鲜明体现了现代图书馆建设的中国特色和时代特色。
Lazycat:第一,第二,第三前部分好理解,第三后部分与前面一二不在一个层级上。
图谋:关于图书馆法,多少图书馆人多少年的努力,应给予应有的尊重。
广州书童:不容易。要支持!谁不支持我反对谁!
广州书童:教育法颁布多少年?教师待遇才慢慢好的,指望一部法律解决问题?那是十分不妥的。
Lazycat:这与教师法不太一样。
广州书童:因为这个那个某些条款不理想就说不如不要?是要因噎废食吗?
星星:以后对馆员和读者约束行为有法可依了。
Lazycat:哎呀,先别怼,法律只要通过了,你要不要都得要。
广州书童:教授和行业专家多少年鼓与呼,人家研究了多少年,你们觉得的缺陷他们会不知道?法律,是各方利益妥协的结果,自然是会有缺陷美的。
星星:饭要一口一口吃。
广东小*:先有了一个东西才好。
广东小*:至少修订要比新制定难度低。
图谋:这个‘东西’实在是来之不易,多少人付出了多少汗水。
小辉:之前听李国新教授讲座时,他说这个法主要是为了规范政府行为。让拨款、管理等都尽量有规范有依据。
Lazycat:结果就这里比较模糊,没有硬性的东西。
广州书童:教育法多少年教育投入才发到GDP4%?教师的待遇还没不低于公务员呢。
小辉:有总比没有好。有了之后还可以再进一步修订完善的嘛。总归是迈出了好的一步。
道无言:为什么不是必须支持,相关国家政策在那里明确,公共图书馆法有必要,但如果没执行好的可能,不如晚出台在立法上,应宁缺不乱,本来图书馆发展不足,又处于一个变革的年代,网络及数字阅读,再来一个没多大作用的法,真不如不要。
Lazycat:这是最能体现图书馆意义的地方,也是我比较失望的地方。
广东小*:广州市公共图书馆条例为了写进去一些指标,里面的艰辛有几个人知道。
sonoro*:还是赶紧先有吧。
小辉:法律都是妥协出来的,涉及方方面面的利益。财政的钱投给了图书馆,就必然有另外的地方少了这部分钱。总归是一个博弈和平衡。哪里是想怎么样就怎么样,想‘必须’就‘必须’呢?
广州书童:应当就是必须的意思。
Lazycat:另一个我觉得有点遗憾的地方是,对图书馆馆员构成这一块。我最看重的是馆舍、经费、馆员,其实像网络、数字这些技术手段入不入法没多大意义。
小辉:应当肯定不是必须。李国新也说,法律用字用词是非常讲究的,不会随意乱用,都有特定的含义。‘应当’接近于‘必须’,但还不是‘必须’。有些地方确实穷得揭不开锅,那不投入足够的钱也是可以理解的嘛,还能把人家县委书记撤职不成?
gaozy:现在不搞图书馆法,因为纷繁复杂,涉及机构众多。所以,退而求其次,搞公共图书馆条例,搞公共图书馆法。
顾健:关键是图书馆行业内部意见纷纭,形成不了合力,这才是图书馆法弄不出来的原因。
图谋:2001年,图书馆立法正式成为文化部上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项目,社会文化图书馆司图书馆处拿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图书馆法》草案。2008年11月,文化部召开了《公共图书馆法》立法工作会议,会议明确了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制定图书馆法,并从公共图书馆法做起,标志着从2001年启动的图书馆立法工作开始步入公共图书馆法的具体立法进程。
顾健:而图书馆行业内部意见纷纭,除了各自利益的不同,和图书馆队伍混杂有关。图书馆法不靠图书馆行业内部,靠外部来立法?那是不可能的。
gaozy:我没有否定内部,我只是觉得,内部的因素在没有领导支持下,一文不值。
顾健:我说的内部是行业高层领导,不是你我这样的馆员。
若水:图书馆最重要的是资源,如今就是电子化资源比例上升,这一块的权利不解决,以后图书馆服务无米下锅,政府给的钱再多,馆舍再高大上,都是溜到数据商那里去,这就是对数据商的利益输送法。依法要钱政府拨500万,最后就是给数据商了,因为图书馆不掌握资源权利。图书馆不掌握资源权利,所有一切就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
Lazycat:所以,网络、数字化等等技术问题最好不做规定。
顾健:只是从图书馆条例和图书馆规程相比,特别是对图书馆工作人员、馆长的要求来看,作为学术重地的高校,反而要求降低,中级职称就可以了,令人匪夷所思!
顾健:我对广州和深圳的图书馆条例表示非常的钦佩。相比而言,高校图书馆行业太落后了。同样的外部环境,广州深圳能做成那样的项目,而高校反而做不成,我信息量有限,想当然认为图书馆人之间的差距是很大的。
图谋:凝聚力量,相得益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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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广州书童,Lazycat,图谋,等.热议《公共图书馆法》[DB/OL].圕人堂周讯,2017(165):10.

[3]广州书童,Lazycat,图谋,等.热议《公共图书馆法》[DB/OL].(2017-07-07)[2025-06-15].http://tuan.pub/server/detail.php?id=3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