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的超期罚款

   圕人堂周讯(总第174期20170908),第7页,宋晓莉整理王启云助理   
Lazycat:有个疑问啊,图书馆超期罚款、丢书赔款,属于物价局管理范畴吗?
广州书童:可以算民事合同处理。
Lazycat:我想知道物价局到底管不管,不想知道可以算什么。
Permut*:问题也没签合同啊。
广州书童:那就是你手续不完善。
Lazycat:这种收费不是商品,不是服务。是对他占用公共资源的一种处罚。
广州书童:如果有注册的时候签名或者打勾确认,其实就是一个合同。
Lazycat:是对国有资产流失的一种处罚。
中原劲草:就算是有合同,关键是政府也没出台指导价啊,它咋管。
三峡医*:@广州书童公共图书馆好处理,高校图书馆尤其是不成熟的高校图书馆,这个事情很麻烦。
广州书童:我和你约定,你免费享受我的借阅服务,但是假设你在约定的时间内不归还,那好,逾期占用资源费,一天一毛。你同意吗?同意就签名打勾,不同意?那就请你馆内阅览,不要借走。
天涯海角:因为这个罚款是否合法的问题弄不清楚,所以我们早就取消了。
三峡医*:@广州书童。现在依法治校,遇到学生投诉,那就麻烦了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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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圕人堂QQ群知识库.图书馆的超期罚款[EB/OL].(2017-09-08)[2024-10-05].http://tuan.pub/server/detail.php?id=3198.

[2]Lazycat,广州书童,三峡医*,等.图书馆的超期罚款[DB/OL].圕人堂周讯,2017(174):7.

[3]Lazycat,广州书童,三峡医*,等.图书馆的超期罚款[DB/OL].(2017-09-08)[2024-10-05].http://tuan.pub/server/detail.php?id=3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