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量衡:黑龙江省人事厅和文化厅1997年专门下发了《关于提高从事文物、图书资料保护工作和长期在农村一线文化馆(站)工作的人员津贴比例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从事图书资料保护的工作人员可提高10%的津贴比例。印度阿三:有严格执行么?度量衡:鉴于从事国家珍贵文物、图书、档案资料保护的人员,长期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根据国发[1993]79号文件的规定,其津贴可在国家规定比例的基础上适当高一些,高出幅度,按工资构成的10%掌握。对长期在农村一线工作的文化馆(站)工作人员,其津贴可在国家规定比例的基础上高一些,具体办法,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执行。度量衡:有没有多加10%的馆啊,我也好奇,特别是大馆。印度阿三:没听过有这么回事,我们也没有珍贵之类的。伊丰:你们应该有,像南图古籍修复的应该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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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圕人堂QQ群知识库.国家规定的特殊岗位津贴政策,图书馆有没有执行?[EB/OL].(2015-11-20)[2025-04-02].http://tuan.pub/server/detail.php?id=1780.
[2]度量衡,印度阿三,伊丰.国家规定的特殊岗位津贴政策,图书馆有没有执行?[DB/OL].圕人堂周讯,2015(80):13.
[3]度量衡,印度阿三,伊丰.国家规定的特殊岗位津贴政策,图书馆有没有执行?[DB/OL].(2015-11-20)[2025-04-02].http://tuan.pub/server/detail.php?id=17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