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藏图书的遗失与赔偿制度问题

   圕人堂周讯(总第290期20191129),第15页,海边 整理 王启云 助理   
天道酬勤:秀机智?博主自曝
占图书馆珍贵藏书https://www.toutiao.com/i6763492217626575367/ 。
长财睿智: [分享]热点| 大V自曝薅大学图书馆羊毛!网友怒斥:钻空子还洋洋自得……http://url.cn/5TWpYFZ,这是今日中国青年报登载的。
biochem:上海戏剧学院,已开始调查此事。‘图书馆工作人员:那些书不值钱,值钱的他借不出’。
麦子:中国制度中,damage control 危机处理往往是弄巧成拙的多,这个调查我是不看好。我觉得这是图书馆规定有问题,规则有问题,肯定有人会钻空子。至于这个人,这是品德问题,而不是其他。这类的政策,我们往往是一个由馆藏,采购,流通,会计等各个部门组成的工作组开会研究的结果,因为赔多少怎么赔,赔了以后又找到,手续费,涉及太多的方面,制定具体的条例和程序,然后报公共服务的付馆,宣布执行。不知道国内类似政策是如何订的。另外,一定程度上看,此人其实是需要表扬的:系统里有bug, 需要有人指出。另外,这些书其实也是没有什么价值,因为估计根本不会有人用,我去年把我馆的全唐诗剔了旧。
闽农林李:是不是从未有人借阅过?
麦子:15年里没人借阅,此外我们有个联合书库,所以要借也就是2、3天的问题。没有内容损失。
Sonorous:图书馆这事儿居然都惊动新华社了。
dudu:这个方法其实每个都想到过。
sonorous:问题是他这条微博已经删除了,然后又发了条微博辩解,一堆人留言支持他,觉得图书馆是个悲剧。
dudu:按赔偿标准走,合理合法。
sonorous:这怎么能两清呢?古书图书馆就那么几本,这个大V这样弄走,图书馆是弱势群体啊。
dudu:一些书2块多,当时已经非常贵了。30倍才多少钱。
麦子:49年后的书怎么是古书呢?明明是图书馆自己政策制定错了,应该自我检讨。
sonorous:原文是说‘古文书’, 我刚才少打了一个‘文’字。
麦子:何为古文?正体吗?
sonorous:不知道啊,那个微博大V也没晒出来书的内页。
麦子:我看也就是中华书局直排的印刷版。
扣肉:考虑到人民币的币值,第一套人民币和第二套人民币之间存在较大的差异,如果是第一套人民币流通时出版的图书,其定价可能无法参照。
中原劲草: 50年代的书都是用草纸印刷的多,普遍粗糙发黄。那书看着伤眼睛。
星星:其实吧,三次丢书的读者,就可拉黑名单,大学四年禁止使用。和那个旅游高铁不文明黑名单类似这样。发现学生有恶意行为的。
骑鹿踏雪:说明当时图书馆员心地善良,没有把人心往险恶处想。他说的是丢,不是据为己有。
中原劲草:还是图书馆缺少分级阅读管理,制度漏洞,不能拿制度漏洞去测试人性。
骑鹿踏雪:制度的不完善,不代表个人可以不要脸。
星星:说是书利用了就凸显了它的价值。
骑鹿踏雪:孔乙己那种思维,为什么那么多人去嘲笑。所谓契约说的前提是你是丢了书,不是主观意识的据为己有。所以这个案例不能用契约说来套。那个所谓的法律专家,也真的呵呵。图书馆员的意识,如果真用朝阳人民的观点,会不会又说图书馆员没有服务意识,把所有读者当阶级敌人对待?
扣肉:流通自助化,外包化,容易产生机械性操作。要结合实际情况看待这个。
boson: ‘图书管理员是世界上最厌恶风险,反映又最慢的懒惰虫’,这句话如果把最字去掉,还是一针见血地指出了要害,这个确实是懒政导致的,当然这锅不一定要‘图书管理员’背,因为‘图书管理员’没有制定政策的权力,但是图书馆背没有问题。
扣肉:看待这类问题产生的根源,我们已经多久没有和读者聊天了。
骑鹿踏雪:其实定义他很简单,首先,不要脸。其次,没公德。别的都是无关紧要。
中原劲草:深以为然,图书馆是一个惰性十足的地方。
麦子:事情捅出来来,图书馆原来政策没制定好,亡羊补牢,检讨一下,把所有的政策好好看一下,看看有什么改进的,其他的说法除了显示自己无能和懒惰,没有其他的意义。
boson:图书馆不是只同圣人打交道,要考虑到形形色色的人,你的管理漏洞被不讲功德的人利用了,当然要反思自己。
中原劲草:现在强调与时俱进,这不是个口号,在实操时是有现实意义的。诚如麦子老师所言。
麦子:其实懒惰也也是一种解决问题的办法,比如有些一时不是很需要的资料,而现在也没有人处理,过了10年,还是如此,问题就解决了:可以当废纸回收。
中原劲草:图书馆的制度漏洞是可以3-5年一修订的。关键是领导想不想做的问题。
骑鹿踏雪:能说是第一代制定者懒惰吗?
扣肉:不能。敢于制定政策的人,就值得赞扬。高校图书馆规程里提到应该建立图书馆咨询委员会,制定政策可以向咨询委员会征求意见。
boson:某政策有漏洞,领导发现不了,基层员工能发现,有的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有些反映了,却得不到积极的反馈,也就没有了心气。总之这个板子打到图书馆身上不冤。
槐云影:真理。
麦子:我们当时一个task force大约有7,8个人,只是为了制定这个,task force和committee有根本区别。政策一定要多方面协同制定,比如这个遗失图书罚多少款的问题。里面涉及的东西很多:罚多少合理?既可以弥补图书馆的损失,又可以防止人们滥用这个机制。具体执行的可行性,因为每次都去找原书价格是很费事的。如果读者有问题,找谁来解决?我们图书馆也是有罚得太少的问题,后来是除非你自己去买一本同样版本的(如果是其他版本代替,需要馆藏馆员的同意),否则科学类150,文科100,但无论如何,需要付10元的手续费(即使你买了一本书来代替),其实这是很便宜的了,因为我们实际的处理人工费用是25。最后,如果付钱,怎么付法?因为我们图书馆是不收现钞的。但通过其他部门收,这钱能回到图书馆用来买遗失的书吗?还有:如果遗失了某本书,图书馆有没有必要再买这本书?这个决定是谁来做?我就是写了一些思维过程,这种事情做多了以后,很简单的问题,我可以想出来很多会遇到的问题。关于这个问题‘如果遗失了某本书,图书馆有没有必要再买这本书?这个决定是谁来做?’其实,现在我们大多数遗失的书是不再去买的,所以在政策里也要说明,图书馆对是否买替代的书有最终决定权。
骑鹿踏雪:这个事件的原因是个人的问题,然后扯到图书馆员的懒惰。图书馆制度是引导性的,不能因为一些极端情况而全部预防到位。如果全部预防到位,那么会不会出现另外一种舆论?图书馆不顾服务性质,把所有读者当贼防?再一种舆论:图书馆规定太苛刻,就想着我们丢书收罚金?所以,我觉得图书馆部分规定中庸一点好。其他靠着个人自律和公德心来约束。即使是法律的制定,也不是一蹴而就,都是经过各种不同形式案例而逐渐补充完整。对图书馆员的苛刻,能体现出谁的优越性吗?如果不能,请不要。
印度阿三:以前不开放,骂图书馆保守,守着书不让人看;现在开放,骂图书馆不负责,让书让人偷。图书馆好难啊。开还是不开呢?读者随便吧。
麦子:东方文化往往以大家客客气气为出发点,不喜欢把事情说清楚,这给后面造成很多不必要的麻烦。没有规定到的,出了对图书馆不利的,你就承认嘛,然后可以改进规定。
木木贝:古书按定价的3倍赔偿是不可能的。
蜻蜓队长:看到他这样污蔑我们的专业,真的是痛心疾首。
图小锐:就是有这样的读者,来图书馆买书。
碧海潮生:变相的变卖图书馆资产,直接责任不在读者,应该在办理赔偿手续的馆员。
图小锐: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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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麦子,骑鹿踏雪,中原劲草,等.珍藏图书的遗失与赔偿制度问题[DB/OL].圕人堂周讯,2019(29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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